墓地问题引关注 20年期满何去何从
每逢清明,便是墓地问题集中凸显之时。而使用期超20年的墓地该如何续收护墓费的话题,也再次引起公众关注。
目前,多地出现墓穴到期现象。沈阳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36万盒骨灰中,超过一半的已经过期;山东青岛的百龄园公墓、九峰陵公墓等到期墓穴过万,济南的玉函山安息园4万多个墓穴中到期的有1.2万个左右,其中有2000多个到期后没有缴费;北京的33家经营性公墓中,面临到期问题的约有10余家,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6万多个墓穴中,到期和面临到期的超过3万。
墓穴“到期”后续租怎样缴费?
1992年出台的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,墓地和骨灰存放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。2012年3月,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》明确了使用周期满20年的墓穴可申请继续使用,维护管理费物价主管部门监督下,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,其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进行核定,具体细节由各地确定。
墓地到期怎么续缴、按什么价格续缴等问题,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处于政策“真空”,仅有山东、北京、云南等地出台相关规定,其续租价格、续租周期也不尽相同。
山东采用基层物价部门对具体到期墓园发文件定价格的模式,文件的执行到期多为5年。比如,青岛物价部门规定,百龄园公墓和九峰陵公墓的期满墓穴收取每年200元的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,缴费期原则上为5年。
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,如果以传统方式续租,北京的第一次续租暂定周期为10年,费用目前只按相关标准收取土地租赁费和墓地管理费两项,“目前收费特别是管理费用明显偏低,将等相关政策调整后,再重新确定标准”。
云南等地对到期墓穴的续租仅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。比如,云南2014年出台的《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》中规定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由公墓经营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。
专家们认为既要加强殡葬立法,还要符合国情和民意,确保殡葬行业健康发展,疏堵结合方为治本之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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