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告
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《关于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》精神,不断加强墓园规范化管理,凤栖山人文纪念园(原凤栖山北区墓园)管委会本着节约土地和对客户负责的原则,决定对2015年12月30日前在本园预订的墓体进行全面清理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凡在我园交付订金未结算清墓价款的客户,请速来园商议确定是否继续保留该墓位,如愿保留者按原定价格交清全部款项。
二、凡在我园定墓并交付部分建墓款的客户,愿继续保留者,请速到业务大厅交清剩余款项。
三、属以上两种情况的客户,自公告之日起于6月底前来园按公告要求办理相关事项,愈期不办理者,原定墓位不予保留,墓体价格按现行墓体销售价格规定办理。对于在本园结算清手续的墓体,墓园将组织统一安装到位。
特此公告
西安凤栖山人文纪念园管委会
2016年3月25日